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18日
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相融合的战略部署,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备案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优化扶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加快用数字化手段赋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搭建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铝精深加工、电子产品制造、生物医药、家具及人造板、食品饮料等6大细分行业共314家试点企业完成数字化转型,实现规上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以上比例达到90%以上,规下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以上比例明显提升。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功能优秀的数字化转型“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提炼一批“链式”转型典型案例,引育一批优质数字化服务商。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工作目标总表见附件)
二、总体思路
按照“116+N+X”的模式,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痛点难点,解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不愿转、不会转、不敢转”问题,分行业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即:建设1个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个南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应用推广中心,分行业组建6支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团队,推进实施“N(共性需求)+X(个性需求)”(以下简称“N+X”需求)相结合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1.召开工作动员大会。组织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各有关单位、数字化服务商召开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动员大会,宣传相关政策,提出工作要求。
2.建立服务商资源池。向全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具有细分行业经验,诊断、研发、实施能力突出的数字化服务商,建立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
3.制订扶持政策措施。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制订出台政策措施,规范资金使用,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工作,支持数字化服务商提高能力水平,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搭建服务平台。依托南宁市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标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搭建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5.建立专家智库。组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研究经验的专家,为遴选、诊断、实施、提炼案例、推广、验收等各阶段的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智库支撑。
(二)实施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1.开展数字化转型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开设培训班、赴标杆企业现场交流、举办沙龙研讨等多种形式,对企业负责人及数字化管理运营人员进行培训,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树牢数字化思维理念,提升管理人员数字化管理运营能力,持续加强数字化转型人才队伍建设。
2.组织服务商开展入企诊断。分行业组织数字化服务商按照统一的标准、服务流程、指标要求,开展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并形成诊断报告,做到“一企一报告一建议”,进一步细化分行业“N+X”需求。
3.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分行业组织企业和服务商开展供需对接,组建6支数字化服务商团队,推广SaaS化(软件即服务),遴选“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分行业推进产品(方案)应用,以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链式”转型等项目建设。
4.提炼数字化应用场景。提炼企业在工业设计、制造、营销、金融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利用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工业生产全生命周期,实现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智能化管控、柔性制造、虚拟仿真、数据分析和挖掘。
(三)推广阶段(2024年5月—2025年7月)。
1.建设南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应用推广中心。强化供需对接、线上线下展示等平台功能,提升SaaS服务能力,多渠道开展应用推广。
2.引育优质服务商。加大数字化服务商引进培育力度,评选优秀服务商,在供需对接中优先推荐,培育服务能力强、研发能力突出、业务领域全面的优质数字化服务商。
3.推广“小快轻准”产品和方案。重点面向订单、运营、设备管理等领域,聚焦细分行业中小企业生产制造环节关键需求,分行业评选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库,向行业内其他企业复制推广。
4.推广样板企业经验。打造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将企业取得的成效经验在行业内进行复制推广,加快全行业中小企业的“看样学样”。
5.推广“链式”典型案例。提炼细分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链式”转型典型案例,突出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等促进行业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四)验收阶段(2024年6月—2025年底前)。
1.开展项目验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标准,结合每年的任务及考核指标,项目属地工信部门组织开展评测验收。
2.开展工作总结。开展数字化转型阶段性工作总结,梳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遴选优秀标杆、案例、模式,全面完成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指标任务和绩效评价。
四、重点工作
(一)搭建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政府搭平台、平台引机构、机构服务企业的模式,建立“政府+企业+服务商+金融机构+智库”公共服务体系,以“数字化转型驾驶舱”数字服务云系统和“应用推广中心”为抓手,汇集数字化转型资源,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专项培训、供需对接、融资增信、应用推广和成果展示等公共服务,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
(二)建立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
遴选一批具有细分行业经验和能力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建立服务商资源池,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引育一批优质数字化服务商。按需推广、开发“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建立产品库及供需对接平台,引导服务商“让一点”,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成本。
(三)推动数字化项目实施。
持续开展企业和服务商的供需对接,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力度,分行业组织6支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团队,基于“N+X”需求分类开展应用“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SaaS化服务,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项目建设,在工业设计、智能制造、柔性制造、数字化营销、数字金融服务等关键领域提炼更多的数字化应用场景,促进“链式”转型。将列入扶持范围的中小企业纳入南宁市工业领域工控安全监测平台,落实企业安全防护主体责任。
(四)建立数字化转型金融服务体系。
强化金融供给,构建高频常态化政金企对接机制,将数字化转型企业纳入“白名单”,批量向合作金融机构推荐,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数字化转型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创新“数转贷”融资模式,在企业投入一定自有资金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基础上,由南宁市“两台一会”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以增信、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1%,降低企业担保费用成本。鼓励企业用好用足“桂惠贷”政策,缓解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贵难题。
(五)开展数字化转型案例推广。
建设南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应用推广中心,同时汇聚一批数字化转型“小快轻准”产品及方案、“小灯塔”样板、“链式”转型典型案例、优质服务商等,按照轻量化改造、高性价比服务、短工期实施、可复制性原则,提炼数字化改造可复制推广的工程样本。按照“规上先行、规下跟进、分批实施”原则,将样本企业经验在试点区域的行业内进行局部复制推广,待取得成效后,批量化复制推广到全市相同行业,加快全行业中小企业的“看样学样”,推动数字化转型成果复制推广。
(六)组织数字化改造评估验收。
市级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评定标准,开展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贯标评测,开展重点项目验收工作,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组织专家组开展辖区内项目评估验收,确保通过验收的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项目验收结果将作为6支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团队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南宁市将按照实施步骤分阶段对数字化转型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国家验收工作重要依据。
五、支持措施
(一)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对中小企业申报的数字化转型项目,通过项目验收后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其中,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和电子产品制造行业项目,按不超过软硬件和服务支出总额的30%给予补助;铝精深加工和生物医药行业项目,按不超过软硬件和服务支出总额的40%给予补助;食品饮料和家具及人造板行业项目,按不超过软硬件和服务支出总额的50%给予补助;非试点行业项目,按不超过软硬件和服务支出总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行业数字化转型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二)支持中小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能力建设。对首次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CMMM(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I(软件成熟度)三级以上(含三级)认证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支持“小快轻准”产品培育。开展优秀“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评选。对市级以上优秀“小快轻准”产品和方案、SaaS化服务,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单个数字化服务商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四)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开展市级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对入选的优秀数字化应用场景,每个奖励20万元;对入选的优秀灯塔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每个奖励30万元;对评价指标处于全区领先水平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每个奖励50万元。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的案例,每个奖励50万元。
(五)开展优秀数字化服务商评选。每年开展优秀数字化服务商评选,对获国家部委、自治区、南宁市认可(表彰)的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安排资金支持南宁市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平台建设,并通过平台开展入企诊断、人才培训、进度监理、推广应用、评测认定、安全评估等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市工信局:统筹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负责制订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建立服务商池,建立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数字化转型工作考核体系,明确工作重点,指导并协调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搭建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验收。
(二)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数字化转型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
(三)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协助做好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企业“上云上平台”以及典型“链式”转型案例的复制推广。
(四)市科技局:负责指导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协助开展数字化转型成果转化应用推广。
(五)市人社局:负责落实相关人才政策,支持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
(六)市金融办:负责落实“桂惠贷”、政府性融资担保等财金联动政策,强化南宁市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政金企对接功能,引导域内金融机构给予融资支持,扩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渠道。
(七)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职责:
成立推进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试点企业参加前期调研、数字化诊断、供需对接活动等,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监管、验收、绩效评价、资金拨付等。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领导牵头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结合地方和行业实际,加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引入国内知名的数字化转型咨询机构作为后盾单位,为南宁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智库服务。
(二)政策保障。
制订出台支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体系,围绕支持企业智改数转,在支持服务商优化服务、加快搭建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开展。
(三)资金保障。
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不低于80%的奖补资金用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安排不高于20%的奖补资金支持服务商服务能力建设等。市本级按照1:1.5给予地方配套资金支持,列入当年度工业发展资金计划。建立“政府+银行+企业+服务商”联动资金保障体系,根据财政部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资金和市财政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出台本辖区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专项政策。加强资金的统筹使用,采取财政补贴、股权投资、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同时,通过设立数字化转型贷方式,推动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化转型,为企业获得融资增信。
(四)机制保障。
建立“政府+企业+智库+服务商+金融机构”的“五位一体”推进协调机制,以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为出发点,由政府各级部门组织协调,依托第三方智库智力支持、数字化服务商数字化改造服务能力和金融机构融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
(五)人才保障。
有效整合利用专家智库、协会联盟、服务商、高校院所、第三方机构等资源,丰富培训方式,强化培训力度,对中小企业领导层、信息化技术骨干、关键环节管理者等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员,从顶层规划、诊断贯标、实施运维、效益评估等方面形成体系化培训保障,为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提供人才支撑。
(六)监督保障。
坚持目标导向,以项目为抓手,紧盯关键环节,建立绩效监督管理机制,将工作目标按年度分解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执行并进行绩效考核,确保试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推进。加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建设主体、运维单位、试点企业以及数字化服务商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按年度工作计划,跟踪督促完成指标任务,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使用效果评估,为持续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
附件:
1.工作目标总表.docx
2.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年度目标分解表.docx
政策原文链接:https://www.nanning.gov.cn/zwgk/fdzdgknr/zcwj/zfwj/t5840444.html